按照思茅区文明委《关于开展首届思茅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思文委发[2020]5号)要求,经资料审核及逐级推选,我校拟推荐政法学院教师王丽家庭参加首届思茅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13日至19日,公示期为7天。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和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
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879—3027100
纪委、监审处联系电话:0879—3027115
0879—302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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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