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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 示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编辑:

根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一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号,学院工会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一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意见》的推荐条件和程序于2014年1月下旬将张晓春同志推荐材料报送云南省总工会进行初审。现云南省总工会对张晓春同志推荐材料初审已通过,学院工会将正式上报张晓春同志为云南省第二十一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根据评选程序要求,正式上报前必须对被推荐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正式上报。

公示期限:2014年3月3日—月7日(5天)。

对公示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hbs红宝石平台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

监督电话:0879—2304816

                        hbs红宝石平台工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