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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编辑: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群电明【2013】3号)及《中共hbs红宝石平台委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普院党发【2013】1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开展在线交流讨论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研读,认认真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要检查。学院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上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遴选若干篇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聚焦“四风”,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设立网上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一是设置意见箱(地点是行政办公楼前)、开通专线电话(组织部08792303240、监审处08792304816)、设立网上邮箱(smszzzb@163.com)并给予公布;二是在召开学院中层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教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发放问卷,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学院收假以后,召开学生座谈会,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倾听学生心声,了解学生意愿;三是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分析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工作思路,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学院班子成员的调研报告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总支、党支部及各部门的调研报告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遴选若干篇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及“弘扬云南精神,实现富民强滇云南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专题讨论

   学院党委拟于8月19日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及“弘扬云南精神,实现富民强滇云南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专题讨论。

四、认真组织好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意见》(中发【2013】4号)、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刘云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赵乐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秦光荣《在云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主持讲话》、《中共云南省委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3】10号)、《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材料,拟于8月18—8月20日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以党章为镜、以师生期盼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史为镜、采取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报告会、开展优良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学院将在新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活动。

六、严肃纪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进行

    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管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出国出境,不安排外出学习考察,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外出学习考察,保证集中精力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学院班子主要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需向省委督导组组长请假。班子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需向党委主要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向督导组组长报告。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七、切实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

    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并督促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要加强沟通联系,把握工作进度、严把质量关,防止和克服搞形式、走过场。

 

 

 

 

 

 

 

 

 

 

 

 

 

                                           中共hbs红宝石平台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计划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 件:

hbs红宝石平台“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计划时间表

(7月上旬至9月上旬)

时 间

内 容

要   求

备 注

7月11日

—15日

各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动员会议

各党总支、党支部确定召开动员会议时间,上报活动方案

 

7月16日——18

开展学习

认真研读学习材料,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7月17日——18

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征求意见和建议

原汁原味梳理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结症

 

7月19日

上报学习材料

党委主要负责人心得体会;各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心得体会及其他党员学习交流材料20篇。

择优挑选10篇推荐上报。

7月24日

上报活动方案的细化办法

各党总支、党支部结合各自的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办法,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精心设计“自选动作”。

发掘特色亮点,树立典型示范。

8月9日

上报学习材料

党委班子成员心得体会;每个党总支、党支部上交若干篇学习交流材料。

择优遴选若干篇推荐上报

8月19日

召开专题研讨会

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并做好交流发言准备

 

8月18日—20日

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按照要求,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原思茅师专校领导作交流发言。

 

新学期开学一周之内

督导组与学校处级党员干部谈话

各校提供谈话名单

 

 

8月下旬

 

听取意见

调查研究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反思,并按照要求深入师生了解调研情况,掌握师生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8月29日

上报学习材料

党委班子成员调研报告:各党总支、党支部的调研报告;每个党总支、党支部上交若干篇学习交流材料。

择优遴选若干篇推荐上报

 

9月上旬

 

制定整改计划表

召开“回头看”小结会。已改的进行公布,上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暂时不能改的制定时间表,届时检查整改结果。开始建章立制工作。

 

学院督查组审阅

备注: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学院放假时间,个人自学、网上交流、调查研究等统筹进行,定期上报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